春节假期将至,为确保节日期间居民安全、稳定用气,近日,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队莼湖中队提前谋划,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。
“老板,请注意!你的燃气瓶不能加热使用,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!”近日,在逐户检查餐饮商铺燃气安全时,执法人员发现一家餐饮店竟违规加热使用燃气瓶,违反了《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燃气用户不得有加热、摔砸、倒卧、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、漆色行为。
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了这一危险行为,并向商家耐心讲解了加热、摔砸、倒卧、暴晒燃气气瓶这类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:“加热气瓶会导致瓶内液化气受热大量汽化,增加瓶内气压,若超过承压极限,则可能引起爆燃等事故!除此之外,我们也见过不少商家为充分使用气瓶中的液化气,将气瓶倒卧使用,这无疑是在拿安全开玩笑。钢瓶内的液化气,下部呈液态,上部呈气态。正常情况下,通过减压阀供燃烧的是气态液化气。若卧放或者倒立,液态液化气通过减压阀出来后,其体积迅速膨胀,大大超过了灶具的负荷能力,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。”听完执法人员的讲解后,商家坦言自己知道这样的行为不对,也接受过此类燃气安全方面的宣传,但是为了将瓶内燃气“完全用尽”,冒险采用了加热的方式。最终,该商家接受处罚,并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规定,绝不心存侥幸。
同时,莼湖中队还对辖区内的飞龙燃气公司、太洲燃气有限公司、下陈液化气储配站进行全面检查,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台账的完整性;钢瓶二维码张贴情况,二维码信息的实名制登记情况等内容,做好“上门体检”服务。
下一步,莼湖中队将持续发力,采取日常巡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,紧盯餐饮店铺燃气使用安全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,确保燃气安全无死角、无盲区,让群众过个安心年。